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12号),结合《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师〔2025〕33号)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区2025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玉林市福绵区户籍;
(二)持有玉林市福绵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在玉林市福绵区。
(四)驻玉林市福绵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认定辖区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2025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一)申请人网报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二)现场认定时间
上半年:2025年7月3日至7月9日。
下半年: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
申请人网报后要关注认定机构的审核反馈信息,认定工作期间保持联系畅通。
(二)体检
1. 体检地点在福绵区人民医院。申请人在认定网报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到兴业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请与县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地址:福绵区人民医院入门左侧二楼体检中心。
2.请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并填写姓名性别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饮食休息,体检当天须空腹抽血。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3.体检结束后当天可领取体检结论,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将有合格结论的体检表送认定机构。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2025年7月3日—7月9日的工作日。
下半年2025年11月27日—12月3日的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福绵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窗口(福绵区福绵镇天河路5号)。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4)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照片和结论处)。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7)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
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在福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5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0775—2202516咨询。
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原文标题: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lfm.gov.cn/bmlqfw/jypx/ywjy/wyk_yw/t19770978.shtml